枫叶卡过期 500华人弃权 15%胜诉取回

Thursday, 19 March 2015 11:33 Edit by  来源:明报 Published in 加国新闻

无法满足5年住满2年的条件,近年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的比例持续增加。

加国永久居民在境外申请返加旅游文件被拒后,虽仍有上诉权利,不过,移民部最新资料透露,2013年全球旅游文件申请被拒个案中,未提上诉而直接放弃枫叶卡人数将近700人,预计当中约有400至500人是居住在中国的「太空人」。即使坚持上诉,能成功比例亦极低,2014年只有15.4%,相比2010年上诉成功比例32.11%,近年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的比例持续增加。

长时间不在加拿大居住的中港台「太空人」,不少在枫叶卡期限已过才想返加换发枫叶卡,此时必须在境外申请一次过的旅游文件(one time travel document)返加。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顺利取得这类旅游文件,一些未在过去5年居住2年的移民,移民官可以未满足居住要求為由,而拒绝其申请旅游文件;如果不就旅游文件被拒而上诉,则永久居民身份会被取消。

根据移民律师王仁鐸取得移民部上诉部门(IAD)有关旅游文件上诉案的统计显示,2013年,有964人因為申请旅游文件被拒而上诉,但当年被拒发旅游文件的总数共有1662宗,故此有698人放弃上诉;以北京签证办事处为例,2013年有940宗旅游文件申请被拒。王仁鐸估计,放弃枫叶卡约700人中,大概有400人至500人是居住在中国的「太空人」。

一旦该移民的旅游文件被拒绝,则有关永久居民身分即会被暂停,若不向移民部上诉部门提出上诉,其永久居民身分将永远丧失。

他表示,不难理解「太空人」愿意放弃枫叶卡,因为即使坚持选择上诉,最后能够上诉通过的机会也不到五分一,2014年只有15.4%,比例非常低。

根据数字,2014年的上诉通过率只有15.4%,在2010年时,上诉通过率一度达到32.11%,此后即一路下降。

移民律师李克伦指出,申请旅游文件被拒的原因,九成以上是申请人无法满足在过去5年住满2年的条件,以致永久居民资格不保。

王仁鐸注意到,在北京或是香港办事处申请旅游文件「太空人」们,当中有人被拒情况十分无辜,他们其实已重新申请枫叶卡,且收到枫叶卡发出通知,于是笃定认为去申请旅游文件只是一个程序,移民部不可能重新审查其永久居民资格,没想到去申请旅游文件时,移民官完全可以重新审查其居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王仁鐸说,重新审查对于已经返回中国一段时间的移民特别不利,其原因是,根据《移民法》,移民官在审查旅游文件时,可以从收件当天开始前回计算5年时间,看这5年是否已住2年时间,有些在申请枫叶卡时,居住时间够的移民,因为返回居住太久,变成居住天数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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