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国籍法 仅针对双重国籍者

Tuesday, 02 June 2015 09:18 Edit by  来源:世界日报 Published in 加国新闻

对恐怖罪犯、叛国者及间谍剥夺加拿大国籍的法律于5月29日已生效,但此新规定仅对拥有双重国籍的严重犯罪者有效。

联邦移民部长亚历山大1日表示,对恐怖罪犯、叛国者及间谍剥夺加拿大国籍的法律于5月29日已生效,但此新规定仅对拥有双重国籍的严重犯罪者有效。亚历山大表示,加国公民需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若进行恐怖行为,仍有可能被撤销国籍。

亚历山大昨日在电话会议上表示,原先犯欺诈或提供不实信息(Fraud or Misrepresent)罪的双重国籍者,可被撤销加国国籍。政府为进一步打击危害社区公共安全的恐怖行为,将进行恐怖活动、叛国和从事间谍活动的行为也列入其中。同时,根据此法,加入外国军队或者国际恐怖组织攻击加拿大利益的双重国籍者也将被剥夺加拿大国籍。

亚历山大强调,此法旨在维护加拿大国籍的价值,但实施对象不包括只拥有加拿大国籍的人,必须为拥有双重国籍者,政府不会撤销民众的唯一国籍。

另外,对于移民部原计划推行在加拿大六年内住满四年才可入籍的新规定,亚历山大表示,预计将于今年夏天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