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只要当事人有财力、精力反复申诉,就会进入俗称的“法律死循环”。以目前程慕阳尚未进入遣返“循环”的状况看,“程序”恐要走一段时间。
据报道,自中国国际刑警组织办公室公布红色通缉令不过短短十来天,“天网”已开始有所收获,部分外逃多年的经济类嫌犯被“锁定”,其中河北前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外逃加拿大10多年之久的程慕阳,因其戏剧性被揭露而格外引人瞩目。
程慕阳早在1996年便以合法身份从香港移民加拿大,此后在加拿大投资经营多个热点房地产开发项目,更涉足政界,与加拿大联邦、省、市三级政府政要过从甚密,出任列治文国语狮子会和列治文亚太商业协会理事等职位,并获得包括“女王钻禧勋章”在内的加拿大三级政府多项表彰。
这样一个隐藏很深的外逃嫌犯,在被媒体揭穿身份后短短一周时间里,便从“模范移民”的光环中被打回原形,他的一系列公共职务被罢免,原本高调推出的一系列开发项目,如今也前途未卜。随着5月2日加拿大广播公司援引加联邦法庭文件,确认程慕阳即红色通缉令上的追逃对象,以及此前入籍和难民资格申请被拒,国内不少人喜形于色,仿佛觉得程慕阳被遣返指日可待。
事情显然没有那么简单。
被国内一些媒体称为“承认身份但否认犯罪”的程慕阳委托律师公开信发表于5月2日,这份公开信称程“系合法移民和开公司,没有在中国犯下任何罪行,既没有逃跑也没有躲藏,不是什么逃犯”——这对于熟悉加拿大司法“游戏规则”者而言,正是“为了留下来我会不惜一切手段”的遁词。
加拿大司法程序运转缓慢,只要当事人有财力、精力反复申诉,就会进入俗称的“法律死循环”:1999年入境的赖昌星2005年难民申请被拒,同年进入遣返程序,直到2011年7月才遣返成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中加间并没有签署双边引渡协定,以目前程慕阳尚未进入遣返“循环”的状况看,“程序”恐要走一段时间。
不仅如此,如前所述,加拿大官方针对程慕阳的遣返程序未启动,程慕阳针对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的法律诉讼程序却启动了,第一次开庭时间正是今年6月,正如加拿大本地一些分析家所言,程慕阳可借此将原本就已经很冗长的“遣返倒计时”再弄长一截。
鉴于此,媒体、公众和有关方面都应杜绝追逃行动中的“速胜”心理,一方面推动和相关国家签署引渡条约的谈判,另一方面通过多边合作机制(包括国际刑警组织、2003年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等)促进引渡工作的进展。海外追逃是持久战,抱着“追热点”心态,只怕热情和关注度都难以贯彻始终。
题图:程慕阳在温哥华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