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加拿大扶摔倒的老人不会被讹 Featured

Monday, 13 June 2016 09:54 Edit by  来源:头条ABC Published in 新闻聚焦

在加拿大《好撒玛利亚人法》是给伤者、病人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

曾经轰动一时的彭宇案、许云鹤案、四川讹人老太等新闻,让中国人的神经越绷越紧。遇到老人跌倒,你扶还是不扶?不扶,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扶了,怕被反咬一口,伤心又伤钱。但是在加拿大,很少会听说热心人帮助摔倒受伤的老人却被人讹诈的事,其原因在于,加拿大有比较完善的医疗救助和保险体系,以及专门的保护好心人、鼓励见义勇为的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Act)。

帮助做好事的人的法律

“好撒马利亚人”这一称谓源自圣经,是基督教文化中一个著名成语和口头语,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在英美法上被用于指称无义务而帮助处于危难者的人。在耶稣的时代,撒玛利亚人居住在以色列北部,不相信上帝,崇拜偶像,与异族通婚,于是当时的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互相敌视、互不交往长达数百年。在《圣经·路加福音》十章25至37节,耶稣基督讲了一则寓言: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犹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以色列人的一支)路过,但不闻不问。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路过,不顾隔阂照应他,在需要离开时还自己出钱把犹太人送进旅店。这就是《好撒玛利亚人法》的来源。

在美国和加拿大,《好撒玛利亚人法》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减少路过的人对提供协助犹豫不决的情况。

《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ACT)

BC省有自己的《好撒玛利亚人法》,该法本身的内容非常少,只有3条:提供紧急援助的人,除非造成了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责任;在导致疾病、受伤甚至神志不清的事故或紧急事件中,对生病、受伤或是不省人事的人实施紧急医疗服务救助的人,不承担因为医疗服务或援助造成的伤害或死亡的赔偿责任,除非此人有重大过失。例外,本法案的第一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提供救助的人,本身就有救助的职责,或是救助者能得到报酬。

医疗法与护理法与本法冲突的解决方式

医疗法The Health Care(得到同意)及护理设施法Care Facility(入院救助)的法律条文不影响本法。这一条的意思是说,在生命危急时刻提供帮助,不用承担其他法律要求他履行的程序,如动手术之前必须得到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否则就违法。

美国的第一部《好撒玛利亚人法》是1959年在加利福利亚州推出的,之后各州都出台了自己的《好撒玛利亚人法》。美国甚至在1996年颁布了《好撒玛利亚人食品捐赠法》,该法豁免了捐赠人对捐赠食品引起损害的责任,鼓励人们捐赠食品给需要的人。在加拿大,各省都有自己的《好撒玛利亚人法》,例如安大略省、BC省都有《好撒玛利亚人法案》,阿尔伯塔省则使用《紧急医疗救助法案》,新斯科舍省制定了《志愿服务法案》。

法律界定:什么行为符合《好撒玛利亚人法》?

《好撒玛利亚人法》给予我们帮助他人而不受到牵连的权利,但是,帮助他人也有前提。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受伤的人已经失去了意识,好心人可以认为他默许自己为他提供帮助。但如果伤者仍有意识,可以回应,救助者需要先得到他的许可,然后再提供帮助。对于没有监护人的儿童,则可以默认得到了救助许可。
以《好撒玛利亚人法》的名义提供帮助,通常还要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在出现紧急情况的现场提供帮助;
2、如果救助者有其他动机,如得到了相关治疗费用或报酬,则该法不再适用。

重大过失要承担责任 什么是重大过失?

帮助人要量力而行,任何《好撒玛利亚人法》都有一条底线,那就是有重大过失的人,即使是好心帮忙,也要承担责任,以免出现不懂装懂反而害人的情况。在法律中,重大过失的定义是:“警惕和谨慎的程度小于当时情况下普通人的谨慎程度”。换句话说,无论救助者做了什么或是没有做什么而导致被救助者受伤、伤残或是死亡,只要救助者的行为没有出现严重的疏忽,不算是“重大过失”,救助者无需为此负责。

加拿大最高法院指出,重大过失的意思是造成了“很大(Very Great)的疏忽”,每个案件都要在法庭上向陪审团提供所有的参考证据后,由主审法官做出决定。

1981年,安大略的法院提供了一个标志性的案例,判决指出,伤者不能因为实行心肺复苏时折断的肋骨控告别人。只要援助者在同样的训练水平、于同样情况下作出合理的反应,法律上他不需对受害者的伤残、死亡或毁容负责。但是,冒着很大的危险当场实行不必要的手术会给救助者带来麻烦,因为即使“救助的标准放宽到一定的程度,法院也理解在紧急状态下,人无法做到十全十美,但救援人员一定要理智,权衡他们的行为的风险。”

法律是否强制要求路人提供帮助?

加拿大大多数省都规定,过路的人没有义务对紧急伤病者提供援助。只有魁北克省的《义务法案》要求只要不危及自己或第三方的安全,路人必须对处于危险状态的伤者提供帮助,否则就是违法,不过魁省也是唯一一个会以省府的名义补偿实施救助的人所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的省份。

另外,肇事者则与路人不同,他有义务对伤者提供帮助——大多数加拿大省份和地区的立法机构要求车祸相关人士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如果你经过了急救训练,自然要对伤者伸出援手,但是,对于没有救助经验的人来说,当一个“好撒玛利亚人”,为他人提供帮助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难。

一位警察写道,《好撒玛利亚人法》鼓励人们帮助受伤的人,并让人们无需为救助过程中的意外负责。如果你没有接受过急救训练,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尽量用最少的必须行为来保护生命,并寻求他人的帮助。如果你身边没有医生和护士,自己又不懂急救,可以打电话报警后继续与911保持联系,听取专家的指导意见,尽自己的所能,救人于危难之中。

Last modified on Monday, 13 June 2016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