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这个越来越常见的纠纷,市议会周四开会讨论,要给阳光定个价!
这个会议对于市民Lee Adamson来说,再及时不过了。
Adamson住在多伦多市中区Winona Drive上,10年前她花了$18,000元在屋顶装了太阳能板。她说,这些太阳能板每个月可以为她节省60%的电费账单。
但是几年前,有开发商在St. Clair和Oakwood Avenue附近买下一块地,邻近她家。
开发商得到市府规划部门的批准,兴建一幢12层高的新楼。
但是等这幢楼盖起来后,每天下午阳光最强的时段,Adamson的屋子就照不到阳光了,意味着她的太阳能板无法充分利用,夏季最多只有每天上午能照到阳光。
Adamson感到很气恼,她找到市议员Joe Mihevc,由Mihevc提交一份动议给今天的市议会发展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市议员在动议中要求订立“采光权”的规定,包括屋主发现邻近的新楼影响到太阳能板,可以索要现金赔偿。
Mihevc说,越来越多屋主安装太阳能板,同时,更多高楼在建,人们居住的更加密集,这是我们面对的新的问题。
他个人认为,应该考虑建筑的优先顺序,如果有新的高楼把已有的房屋光线挡住,开发商就要向屋主赔偿。相反,如果屋主选择在已规划的高楼旁买房,就不能期望享受到阳光。
至于Adamson这个案例,是她的房子先在那儿,任何开发项目的开发商要向她赔偿所损失的阳光。
据报道,代表多伦多地区开发商的BILD GTA没有对市议员的提议作出回应。
中国早有先例
有网友会问,如果要赔,怎么计算?其实,这事在中国已经早有先例。
据新浪网报道,2011年,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接到讼诉,总共26户居民将一个开发商告上法庭,指他们在买新房不久发现,开发商在前面又建了一栋楼,自家房子光线很暗,有邻居说衣服都难晒干。法官依据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调解后,每户居民获赔采光赔偿款4万至7万元人民币不等,总计136.8万元人民币。
(消息来源:加国无忧新闻/ 作者 思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