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对达菲的指控只是涉及一些冒领公款,占点小便宜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其他几位参议员身上也出现过。但后来达菲被要求偿还公款时,收到总理办公室主任一张9万元的支票,使案件一下子变得充满政治意味。总理办公室主任的做法是自作主张,还是有总理授意成为案件的核心。
加拿大全国大选显然也受到此案迷雾的影响。现在大选已经结束,哈珀也已下台,他是否牵涉此案已变得不那么重要。但此案的庭审大部分是在哈珀当政时进行的,法庭在审讯参议员,传召总理办公室主任出庭时,都是公开、透明的。媒体和民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没有任何质疑。人们也相信法庭会对达菲案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多伦多的律师戴维·巴特(David Butt)一直在关注此案的进展,并为加拿大司法系统感到骄傲和欣慰。他在《环球邮报》上发表评论文章,谈论“为什么加拿大的司法系统是有效的”。以下是评论内容:达菲案的审判披露了我们最高政治权利办公室的内部运作情况。研究政治的学者们可以就揭出的原始资料进行深入、长久的分析,这一审判也为人们理解加拿大的民主体制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它为我们从司法角度观察加拿大政府的运作提供了五个方面的关键看点,它们同步运行,且在高速运转。
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我们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包括警方、公共检察官、辩护律师和法官。达菲案的审判没有受到一丝那种可以令司法系统专业人员沉默不语的政治干扰。世界上能有多少国家做到这样?可以说少得可怜。因此达菲案证明,加拿大拥有独立司法系统的美名是名副其实的。
总理办公室主任Nigel Wright被法庭传唤 ? PC/Justin Tang 其次是警方真正拥有不受时间和其它限制的搜查及获取证据执法权。他们在达菲案中的调查工作,包括对总理办公室的搜查,也没有受到任何阻碍。这是最好的调查记者在有新闻自由保护时也不可能拿到的重要新闻素材。当然搜查和扣押权力很容易被滥用,所以我们一直强调必须对它密切监测。但达菲案表明,强有力的搜查和取证权力对发现真像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涉及到高层领导人时。
第三,是被律师称作“信息披露权”的运用。简单地说,它是指警方获取的所有涉案信息和文档必须在开庭前相当一段时间内告知辩护方。达菲案是对这一权利重要性的权威说明。辩护律师团能够有效地回答来自控方及证人非常具体和持续不断的指控,主要是得益于警方提供了详细的监控资料,辩方可以专心致志地研究这些材料好几个月。这样就可以在面对控方精心设计和展开的法庭进攻时作出针对性地反映,而不是穷于应对。
第四,法庭交叉盘问的质证权。它能成为解刨真相的手术刀,剖开真相, 让最聪明的伪君子露馅。政治家们在法庭之外接受媒体询问时,可以巧妙地回避一些问题,但在法庭上,交叉盘问很多时候可以让丑陋的真相暴露无遗。我们看到在达菲案的庭审对质中这一权利被大量运用,让有名的公关大师也无处藏身。
第五,就是律师所说的“法庭公开原则”。所有的司法系统的独立性,都有赖于这一原则。否则所有以上的权利都可能被忽视,或被滥用。
达菲案的法庭上,记者是作为民众的耳目出席的。他们与法庭之间的共生关系就是“法庭公开原则”的明证。它可以确保法庭上的信息不会被广大公众错过,无论信息是多么糟糕,是关于一个人,还是关于一个组织。“法庭公开的原则”将‘庭审可能成为对民众教育课堂’的说法变成现实。所有关注达菲案的人都会了解到教训在哪里,就是因为有“法庭公开原则”。
戴维·巴特律师的评论最后说:我们的法律体系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它非常昂贵、效率不高,有很多时候对普通民众并不便利,尤其是像原住民团体、性侵犯的受害者等。但我们的司法系统确有自己的长处,当这些长处聚合在一起发生作用时,尽管大多数时候悄声无息,但能成为追求真相的强大武器。
《环球邮报》
图片来源: PC / Justin T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