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7月19日公布后,8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简称《若干举措》),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上述《意见》提出的政策已经非常全面,为何又出台《若干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若干举措》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王善成指出,在《若干举措》研究起草过程中,突出政策执行的刚性,构建形成可验证的落实闭环,努力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把广大民营企业家的热切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效果,让民营企业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
——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
《若干举措》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到问题时“该找谁”。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文件明确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其中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民营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民营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
《若干举措》要求,加大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对中新财经记者表示,拖欠账款会导致民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其正常经营和发展。这条举措让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具象化、更接地气、更解渴,对于提高民营企业的信心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扩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
《若干举措》要求,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接入“信易贷”、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强化跨部门信用信息联通。扩大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有效落实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戴诗友表示,持续创新推出税务与金融部门“税银互动”举措,将民营经济“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助力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若干举措》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细节,指导举措的具体操作落地。
比如,《意见》提出了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一要求,《若干举措》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即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六个领域,政策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大大增强。
——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
《若干举措》在《意见》基础上,提出了更有力的举措,是对既有举措的深化和加强。
比如,《意见》提出,“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若干举措》进一步明确,“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
——依法打击造谣抹黑民营企业的“网络黑嘴”
《若干举措》指出,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
在朱克力看来,近年来相关人士言行已严重影响到整个民营企业界的信心和发展,因此只有依法打击这类“网络黑嘴”及其背后的“黑色产业链”,才能真正保护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更有安全感和归属感。
——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
《若干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特别提出,“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此外,还提出“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通过奖励先进,树立榜样,调动各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性。
朱克力认为,28条近期举措,为民企发展提气、壮胆、撑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提高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活力。(记者 李金磊、题图:资料图:车间内工作人员进行机器操作。中新社记者 李佩珊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