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根据中方所提供资料认定“中国法律不允许堕胎”,导致34岁邱月朱申请政治庇护屡次被拒。她不服气,认为国务院所提资料不实,提供最新福建省各乡镇计划生育内部资料,要求重新开审,终获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示重审。
育有两名子女的华裔妇女邱月朱(Yue Zhu Qiu),2008年以计划生育政策迫害为由提出政治庇护申请,但被驳回数次,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BIA)甚至以“中国法律不允许堕胎”为由拒绝重审;纽约移民法律师高泰(Theodore Cox)取得福建省各乡镇计划生育内部资料,近日获联邦第11巡回上诉法院裁示重审。此举挑战美国国务院听信中方一面之辞,而无独立了解实情,伤害申请人权益的谬误。
邱月朱2006年1月移民美国,2007年7月及2008年6月分别生下儿子林Brian及女儿林Christine,2007年8月与丈夫林健兴(Jian Xin Lin,音译)结婚,她担心若回到中国,会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被强迫绝育并罚款,遂于2008年提出政治庇护。高泰说,2004年邱月朱在中国卷入不伦恋,还怀上对方的孩子,最后被“正室”向计划生育官员举报,她被迫堕胎。
跟据邱月朱早前的申请文件,邱月朱声称其母生有三名子女,长期躲避计划生育官员,但最后仍被迫动绝育手术,不过邱月朱在提交政庇申请前,其母因癌症病逝,无法提出证明文件;不过邱月朱另以妯娌林妍珍(Yan Zhen Lin,音译)为例,林妍珍在2010年、2011年接连生下女儿及儿子,违反中国政府规定的两胎需相隔四年,在拜访婆婆时被计划生育官员逮捕并被强迫绝育。
虽然邱月朱的恐惧其来有自,高泰说,她却屡次被移民法官及移民上诉委员会以证据可信度不高驳回,“甚至提出‘中国法律反对强制节育’这条不存在的法律,这是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到中国访问计划生育官员时得到的答案,可是这仅是官员的说词,实际上并无相关法律”。
高泰后取得福建省各乡镇计划生育内部资料,内容提及目标类型、管理方式、还有四种手术方式等强烈证据;高泰代表邱月朱向联邦第11巡回上诉法庭提出案件重审要求,指出移民法官及移民上诉委员会未能考量完整证据,忽略内部资料这项有利证据,联邦第11巡回上诉法庭在近日裁定该案重审。
高泰说,移民法官及移民上诉委员会对于以计画生育为由申请政治庇护的案件都特别严格保守,计划生育政庇案在联邦第七、九、11巡回上诉法庭则相对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