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期,BC高等法院就特拉斯( Terrace)小城涉及一名8岁男孩的上诉案件作出裁决,宣布维持原判, 8岁的孩子年纪太小,不能被独自留在家里。
8岁男孩案件
此案始于2014年1月初,这名8岁男孩的父母已经分居,男孩每天放学后,也就是3-5点这段时间里,他的母亲常常让他自己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请人照看。一名社会工作者探访了这个家庭,告诉母亲,10岁以下的儿童不能被单独留在家里,但该母亲拒绝接受社工的建议。
事情打上了法庭,BC省法院的一名法官裁定,这位母亲必须保证她的儿子在任何时候都有人照管,但母亲对裁决提出上诉。在法庭上,一名社会工作者作证说,10岁以下的儿童缺乏足够的认知力,在发生事故时将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比如发生火灾的时候。
但母亲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她的儿子需要保护,而且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孩子不能自己在家的年龄。现在,BC省高等法院的裁决维持了原判。
加拿大两个省有法规
加拿大没有法律规定孩子可以被独自留在家里的确切年龄。只有两个省份 – 曼尼托巴省和新不伦瑞克省有法定的最低年龄,这两个省规定,家长不能把12岁以下的孩子自己留在家里,12岁以下的孩子必须请人监管。
魁北克省只有一个涉及把孩子单独留在汽车里的法律,规定家长不能把7岁以下儿童单独留在汽车内。
总体而言,10-12岁是一个社会基本上可以接受的让孩子自己在家的年龄段,BC省的法律援助组织 (Legal Aid BC)表示,如果孩子在10 – 12岁之间,家长在把他自己一个人留在家里前需要考虑几个因素,包括自己孩子的成熟程度,附近是否有负责的成年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协助等等。
加拿大的儿童福利机构普遍认为,父母不能把12岁以下的子女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留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