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离双方争执的源头、加拿大《在线新闻法》的实施只剩下三个星期。据了解这场谈判的政府内部消息来源说,双方在本周早些时候就在线新闻的管理框架达成一致。联邦政府最初的估算是谷歌应每年向媒体支付1.72亿加元。除了在这笔年费的数额上意见不一外,谷歌一开始也表达了对C-18号法案(即在线新闻法)中结构性问题的担忧。该法没有规定互联网公司应为其转载的内容付费多少,而是建议它们与各家新闻媒体分别就此进行谈判。
新规定将允许谷歌与一个代表所有加拿大媒体的组织谈判,但该公司仍然需要与各家媒体达成协议。
在加拿大政府今年六月份通过C-18号法案后,谷歌威胁将从其搜索引擎、新闻和探索产品中删除加拿大新闻内容。但是与另一个媒体巨头Meta不同的是,谷歌没有将这个威胁付诸实施,并且没有中止与联邦政府的沟通。《在线新闻法》仅适用于年收入达到十亿加元,每月用户达两千万的数字平台。只有Meta和谷歌符合这两条标准。(照片:GETTY IMAGES / AFP/PATRICIA DE MELO MOREIRA、CBC News, Daniel Thibeault, adaptation en chinois par Wei Wu)